组全名 | 上海法国租界卷烟税印花 Francaise de Shanghai Tabacs Taxe |
编号 | #G10341 |
发行背景 | 法国 (法国在华占领区) |
发行机构 | 上海法租界公董局捐务处 |
组类型 | 税务印花 |
发行日期 | 1938年9月 |
停用日期 | 1945年11月24日 |
使用范围 | 上海(法租界) |
适用币种 | 法郎(法国) |
设计者 | 未知 |
描述 | 上海沦陷之后,1938年3月,法国领事署宣布:对租界内烟厂出口卷烟及免税转运至目的地后再行缴纳统税的卷烟征收40%的税捐。同年9月,公董局将卷烟税更名为卷烟市税,并规定纳税人须根据应纳税额,购贴公董局捐务处发售的印花,作为纳税证明。未贴印花的箱件,一律视为私货扣留并处以2-30倍的罚款。为此法租界公董局专门印发了法国租界卷烟税印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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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信息 | 已验证 吕刚强7 共 10 次修改 |
版本变更 | 最后修改 admin4540 2022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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