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全名 | 国民政府火柴统税印花(第一版) |
编号 | #G13660 |
发行背景 | 中国 (中华民国) |
发行机构 | 财政部直接税署(中华民国) |
组类型 | 费用印花 |
发行日期 | 1931年5月1日 |
停用日期 | 1933年8月6日 |
使用范围 | 全国通用 |
适用币种 | 银圆(1914-1935) |
设计者 | 未知 |
描述 | 于1931年1月28日,颁布《棉纱火柴水泥统税条例》九条,自2月1日起开征。同时颁行《暂定征收火柴及水泥统税办法》、《查验火柴及水泥暂行章程》两种,最初版火柴统税并未区分安全火柴及硫化燐火柴,只统一划分为甲种、乙种、丙种三类;火柴区别不同长度及每盒枝数不同,每大箱从量征收5至10元,甲种5元、乙种7.5元、丙种10元;火柴的纳税凭证,起初为完税照,之后为防止偷漏,便于稽征起见,于5月1日改用印花制,在这版火柴统税印花上,印有兰花底纹。 |
版本状态
版本信息 | 已验证 吕刚强7 共 4 次修改 |
版本变更 | 最后修改 吕刚强719196 2024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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