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全名 | 国民政府火柴统税印花(第三版) |
编号 | #G13662 |
发行背景 | 中国 (中华民国) |
发行机构 | 财政部直接税署(中华民国) |
组类型 | 费用印花 |
发行日期 | 1933年12月14日 |
停用日期 | 1937年4月5日 |
使用范围 | 全国通用 |
适用币种 | 银圆(1914-1935) |
设计者 | 未知 |
描述 | 1933年12月5日,为了应付围剿各红军苏区所产生的日益增长的浩繁军费开支,挖掘财源改订税率,成倍增加税收。将安全火柴及硫化磷火柴税率区分订定;安全火柴分甲、乙、丙三种,每箱甲种征税13.5元、乙种17.4元、丙种21元;硫化磷火柴分甲、乙两种,每箱甲种征税10.8元、乙种13.5元;同时将舶来散装火柴计税标准予以改订,于同年12月14日,通饬施行。 |
版本状态
版本信息 | 已验证 吕刚强7 共 6 次修改 |
版本变更 | 最后修改 吕刚强719196 2024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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