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全名 | 北京二版帆船、农获、宫门加盖“限吉黑贴用”邮票 JH Ord.1 2nd Beijing Print Junk Issue Overprinted with “Restricted for Use in Jilin and Heilongjiang” |
编号 | #G10712 |
发行背景 | 中国 (中华民国) |
发行机构 | 吉黑邮政管理局 |
组类型 | 普通邮票 |
发行日期 | 1927年3月18日 |
停用日期 | 1932年7月27日 |
使用范围 | 吉黑两省 |
适用币种 | 哈大洋券(1919-1932) |
描述 | 东北三省之币制不一,各有官银号,发行纸币。在行使上虽无区域限制,但在习惯上及便利上,各有其流通范围;民国15年秋,哈尔滨中、交两行发行大洋票,票值突跌落,约值银洋的8成,致东北邮政与关内各省因差额损失颇巨;为防止套购邮票牟利,因限制每人每次购票不得超过100分(即1元),但机关团体需要较大,无法限制,乃仿新、滇两省前例,发行「限吉黑贴用」邮票,惟奉天省例外。 |
承印厂(加盖厂) | 中央(北平)财政部印刷局(全部) |
组内信息 | 共 20 枚 |
版本状态
版本信息 | 审核并锁定 吕刚强7 共 30 次修改 |
版本变更 | 最后修改 吕刚强719196 2023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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