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印纸目录:134页简介】
日本收入印纸加盖中华民国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95年中日战争后,日本侵略者凭借不平等条约在租界内设立会审公堂,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日本帝国主义先后在我国东北地区、台湾省及大连、青岛等沿海城市设立各级裁判所和各种司法机构,其裁判收费用的是日本政府收入印纸,(加盖清国、支那、满洲、中华民国)使用达十类以上,100多个品种,一般销“裁判所销印”。